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天下大白有穷期 作者 hlm2009 日期 2009-8-12 上午 11:10:10

【红楼梦历史真相探索与发现】之二十

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天下大白有穷期

——回答广大读者们的关切并与王纯忠先生商榷沟通

 

《红楼梦》归根到底是小说,但该小说具有真实性的一面,书的开头就有“实录其事”、“不敢稍加穿凿”和“此系身前身后事”的提示。由于《红楼梦》是一部旷世奇书,作者采用了“同音字谐音字、隐喻、影射、颠倒、叠加、拆分”等一系列特殊写作手法,致使谜团如云。加之史料奇缺、研究探索方法单一(过于强调和依赖考证佐证法),致使“红楼梦历史真相研究”长期处于半混沌状态。除曹雪芹外的其他几位作者是谁?写作主体(家族、主人公和骨干人物原形)是谁?红楼梦故事中心地在哪里?大观园有无原形?这些基本问题长期没有被彻底揭秘出来,而这些基本问题是欣赏研究《红楼梦》的极其重要的问题,也是红学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。

本人研究探索发现,《红楼梦》由冯渊、马、马大观、曹雪芹(或者颠倒一下位置,排列在马大观之前)、马益著五人三阶段接力完成创作。《红楼梦》是一部“三线交织”、“三位一体”的旷世奇书。如果仅从“纪实与虚构相结合”、从创作素材来源和写作主体方面讲,《红楼梦》是一部关于描写(“青州临朐冯裕家族”、“临朐马愉家族”和“辽宁曹振彦家族”)冯马曹三家族的“家传式小说”。当然,也涉及临朐迟凤翔家族、薛氏家族、王氏家族、李氏家族的人和事。《红楼梦》故事中心地——毫无疑问中心应当在北京;但如果仅从甄士隐和封肃居住地、荣国府所在地、宝玉和黛玉出生地以及大多数主人公生活原形方面来讲,《红楼梦》真正故乡是在山东潍坊(临朐、青州、昌邑);《红楼梦》部分故事的确发生在南京、苏州和扬州一带,但与山东潍坊相比毕竟居于次要地位。荣国府是描写冯马两个家族的,由于冯马两家族庞大,而荣国府空间有限,也为了作者安全自保起见并增加朝廷识别难度,冯裕家族在书中被分为贾、封、冷、杏、冯五个姓氏;马愉家族被分为贾、甄、秦三个姓氏。曹振彦家族人丁少,只用了一个“贾”氏,且曹玺和曹寅二人的名字并没有被写入宁国府中(脂批曰“贾珍的先人没有写进书里,大家心里明白”);写入的有曹振彦(贾演)、曹顒(贾蓉)、曹(贾敷)和曹雪芹(贾珍)三代四人;而且曹父子的关系作了颠倒处理。甄贾“两个宝玉”都不是曹雪芹,宁国府里贾珍才是曹雪芹(本名曹)的化身……这些发现是在本人避免哲学错误、逻辑错误和其它常见错误前提下取得的。明摆着:“错误连连”不可能出现“硕果累累”。

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,我的研究探索发现不存在人为的虚假成分,并非由推测而来。一些人将我依靠哲学分析法、逻辑判断法、心理与情境分析法、仿刑事案件分析侦破法、仿系统论研究法等一系列科学方法,仔细研究分析得出的“东西”视为推测,实则误解。我深知,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研究探索是一项十分严肃的社会科学和红学理论学术研究任务,弄虚作假会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!“华南虎事件”的教训够深刻了。我的探索发现是在“并不多但关键”的资料(证据)支持下,综合运用多种科学方法,靠细读《红楼梦》原著和对照相关批注(里面的证据通常被称为“内证”),开拓思路、创新思维、刻苦钻研得来的。我始终坚持“从历史上审视,从战略上突破,从根本上理解,从总体上把握”的原则,因此我的探索发现“从总体上讲”不会错,我的众多发现至少七八成以上会通过考证关,经得起历史检验和各方评判!

在学术问题上坚持“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”的方针无疑是正确的,然而谁会想到王纯忠先生竟然大肆地“混战”(搅和)一场:一是混淆“历史真相研究”和文学艺术研究的界限,混淆探索发现与研究考证的不同概念;二是偷梁换柱,栽赃“陷害”,将我的“曹雪芹并非第一作者和唯一作者”正确论断,故意纂改污蔑为:马孝亮认为“《红楼梦》真实作者并非曹雪芹”、马先生“否定曹雪芹对于《红楼梦》的著作权”,煽动群众攻击我、骂我;三是杜撰故事,编造假论断、假议题以欺骗读者。当时尚未发现马大观对应贾兰这个人物,由于其他作者在《红楼梦》里都对应着特定的人物,我曾茫然地认为,大观园由马大观用他自己的名字(“大观”二字)命名的,难道……在《<红楼梦>作者又有新说》一文中,记者引用了七十七回中脂砚斋一条重要的批注曰“况亦此是余旧日目睹亲闻,作者之身历现成文字,非搜造而成者”。记者报道稿接着说“就是告诉读者,马大观在书中确实存在,这同贾宝玉是曹雪芹同样具有可类比性,只是大观园是物不是人而已。”白纸黑字,清楚明白。然而王纯忠的批驳文稿中却严重变质变味,故意扭曲成了“马孝亮先生论定大观园不是园林,是个人名,是马大观的化名”,这是在公然撒谎、恶意捏造,却煞有介事地使用上了“引号”。我何时何地说过大观园“是个人名,是马大观的化名”来?王先生大搞“莫须有”,这不是污蔑陷害又是什么。如今抓住了“黑手”,公开双方“议题”后读者自然会得出结论:王先生极不严肃,仅凭相当然、“差不多”实在不应该!四是打着学术讨论、争鸣的旗号,搞起了家族和人身攻击,肆意侵害他人名誉,所用标题和语言宛如文革中批判“走资派”和“反动学术权威”的大字报稿;五是以“平等探讨”为名,他却蛮不讲理地擅自扮演了专职评论员、裁判员的角色,这种做法实在太离谱;六是由批驳我,又莫名其妙地扩大到点名批判周汝昌、戴不凡、土默热、蔡元培(胡适说贾宝玉是曹雪芹,符合王纯忠口味,才幸免被点名批评)。七是把批驳发现人署名文章同批驳记者报道稿混为一谈,矛头也对准了报社。八是他声嘶力竭地“怀疑一切,否定一切”,表明他不懂哲学和逻辑。我的探索发现经记者深入采访、仔细核实已变成了“记者报道稿”,再通过道道程序后才与读者见面;马、马大观、马益著这三个“新发现”的作者不可能全错了,这是一般常识。王纯忠本可以“攻其一点”“断其一指”,绝对不应该全盘否定。读者心里会明白,王纯忠“一概反对,必然有诈”!王纯忠应想一想,没有部分证据的探索叫“发现”吗?齐鲁晚报会刊登根本错误的探索发现,专门等着由你来批驳纠正吗?真是不自量力!

不赞成不接受我的说法并不要紧。王纯忠先生本应在发表他的新论断(命题)新说法的时候,兼有批判或商榷。然而,他却迫不急待地充当“专职评论员”和“消防员”,将我的发现视为“洪水猛兽”、“大逆不道”;不看对错,不看有无理论学术价值,硬是要挟报社“既然登了马孝亮的,就得刊登王纯忠的。”王先生没有拿出自己的任何东西——譬如他认为“东鲁孔梅溪”是谁?“吴玉峰”是谁?“石头石兄”和“空空道人”各是谁?而是离谱的为批评而批评,彰显出其动机并不单纯;加之他以“红坛高人”自居,东拼西凑、“广录博引”来证明自己是个“红博闻”,并装腔作势地给我(实则也给广大读者)“上课”,一言以蔽之:他纯粹是想出风头,欲夺“山东红学权威”帽子!可见他完全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却根本不是认真做学问的人。

《红楼梦》属于集体创作,有一个底本叫《石头记》,这些是铁的历史事实。然而,个别人无视“石头石兄”、“空空道人”、脂砚斋、畸笏叟、梅溪的存在,大顾兜售“曹雪芹一人著书说”,纯粹是“睁着眼睛说瞎话”——既欺骗愚弄读者又自欺欺人;长期无视其他作者的著作权,奢谈妄论曹雪芹一个人的“创作心路历程”,试问公理何在?道德何在?良心何在?

权利是平等的,批评是相互的。对于拖了半年多才予以回敬,王先生不会有意见吧!本人谦恭地道一声:“让您久等了”。王纯忠自吹自擂地大谈《红楼梦》如何大真大假、融真入假、隐真示假,却言不由衷、言不及义、始终没有具体告诉读者一点儿真实的东西(王先生先后扯出李白、鲁迅等十二个人来,有必要吗?纯粹是为了沽名钓誉使然!)仅说“脂砚斋是一个隐身人”是属于胆怯行为,其内心里是想说“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影子”;否定大观园有生活原形,说什么“大观园是曹雪芹精心撰构的”云云,没有任何根据,纯粹是在欺骗愚弄读者。本人是务实创新的探索发现者,王纯忠先生却是空洞的评论员;本人是在发表一种新说法、是正论方,王先生却站在维持旧秩序、固守老结论立场充当“封杀者”,而且他坚持 “露头就打”方针。别人都持慎重态度,坚持调查思考和留心观察,王却迫不急待地“抢风”、争当“围剿马孝亮的急先锋”!王纯忠的鲁莽举动是要付出代价的。本人奉行“不卑不亢”的原则,遵循“来而不往非礼也”的信条,绝不姑息养奸!民间俗语道:“露多大的脸,显多大的眼”,我敬告王先生:专吃评论饭、靠攻击别人起家、踏着别人的肩膀去摘取“山东红学权威”桂冠是有风险的!历史是公允的,会记住每一个人的表演的,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:王纯忠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。我虽不能给其定性为“逆流”,然而王纯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自己贴上了一个标签——“反‘红楼梦历史真相研究探索’而动的人”。难道不是吗!?自己戴上这顶帽子又怪罪谁呢?

王先生你听着,你不调查不研究就武断地说马、马大观、马益著“久居穷乡僻壤”、“没见过世面”;说我“是可笑的”、“荒唐”、“荒唐可笑”、“陋习”、“痼疾”、“附骥扬名”、“为家族帖金的心理使然”;甚至拐弯抹角地隐喻影射“马警官没学问”“本不该涉入红学研究”。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王纯忠先生如此仇视本人,我百思不得其解,恐怕读者也不明白,是否“嫉妒心理使然”?如果不是又是什么?请作出解答;即使我将“冯渊是《石头记》始作者”探索发现出来,你也肯定会污蔑为“纯粹为临朐家乡争光”。然而,挖苦别人者将得到挖苦,滥给别人戴帽子者也被回敬帽子,这是历史的辩证法。我也“照此办理”不会让你白说的,你将得到两个美称——“红学界的混江龙!”和“红学界最最鲁莽的打手!”我非常感慨,百余年里如果红学界少一帮“打手”——站在“曹雪芹神坛”边举着“方法不对”、“证据不足”、“牵强附会”等棍子、反对搞探索的“打手”,说不定蔡元培、戴不凡、土默热和“索隐派”会有更大作为的。鉴于以往在“学术自由”幌子下,“打手们”并没有受到批判和惩罚,鉴于我的一系列重大发现“冒犯了一些人”,本人断言:继王纯忠之后,也还会有人举着上述几根“带字的棍子”朝我打来。对此类“打手”,对于“恶毒攻击”、“根本否定”探索发现者,我将采取十字方针——“不怕”、“继续探索”、“自卫反击”;而对于质疑、暂不接受本人意见者,对于持不同学术观点而采取温和批评或商榷者,我都予以热烈欢迎。

本人坚信多数读者会理解我的反批评举动。也不排除会有少数人说我肚量小、图报复。诚然,经王纯忠无端地罕见地批驳,马、马大观、马益著三人的“作者地位”出现了严重动摇。在此我要坦诚的告诉大家,看问题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,本人讨回面子事小,维护“探索发现权”和“马、马大观、马益著关于《红楼梦》的著作权”事大;如果我心慈手软,许多人会误认为本人底气不足。所以在大是大非面前休言“弃战”!我负责任地告诉大家:《石头记》始作者冯渊被本人探索发现出来后,并没有否定“马氏祖孙三代”创作说,而是支持强化了马、马大观、马益著也是《红楼梦》作者的观点!并从侧面表明,本人研究《红楼梦》并非狭隘地“为了给马氏家族贴金”。

为了促进红学研究运动健康发展,为使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早日大白于天下,为了帮助王纯忠先生,也为了行使王先生公开批驳我而赋予我的反批评权利,不得不有此文。我真诚地呼吁山东读者和各级各类红学研究人士摒弃内斗劣习,不尚空淡、多做实事。半年前,我只探索发现出“空空道人”是马锜,尚未发现“石头石兄”是谁?如果王先生不去充当评论员、裁判员,说不定他会早在我之前就找出“冯渊乃《石头记》始作者”来的,那该多好啊!“搞内斗是要误事的”。“不打不成交”,本人愿与王纯忠先生和解,拜他为师,兼学点文学艺术知识,彼此结成红学研究的“对子”!我提议组建《红楼梦》研究的“山东军团”,本人愿提供《马(愉)氏族谱》、《青州临朐冯(裕)氏六代世谱》、李维祯撰《冯氏家传》等基础资料和正确辨析解读《红楼梦》基本方法,与“军团”有关人士分享发现权和论文著作权,集体攻关、协作研究考证。长期以来,“京冀辽”、“江浙”一带红迷较多,相对而言山东比较沉寂冷清。山东是红楼梦真正的故乡,然而以往山东人在红学研究上发声不多也不大,这是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迟迟没有大白于天下的一个原因。既然冯渊、马、马大观、马益著四位山东人和曹雪芹共同创作出《红楼梦》,山东人民就应该而且也能够率先读懂《红楼梦》;在探索发现、研究考证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方面,山东人民一定会大有可为!更多发现蕴藏于群众之中。

“人类总得不断发现,不断发明,不断创造,不断前进”,“人类总是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”,这个总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!尽管红学研究探索路上一向就是争议大、困难多,但前途是光明的。既然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探索发现到了今天地步,再欲掩盖、倒退、阻止已经不可能了。今后几年是“红楼梦历史真相”集中探索和系统发现期,而且呈“加速发现”之势,一个广大读者(网友)广泛参与的“红学新时代”已经开始。少则三五年,多则十几年,红楼梦一系列历史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!

 

民间研究人士    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退休干部  马孝亮 撰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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